养生文化网/养生常识/饮食养生/四季养生/养生保健/养生人群/中医养生/运动养生/养生食材/养生菜谱/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运动养生 > 体检常识 > > 正文

当兵体检 当兵体检具体标准知多少

2018-01-18 13:53:54 来源: 养生文化网  点击: 标签:

导读: 很多人觉得穿上军装特别酷,都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做一个真正的军人。但是但是大部分人在征兵体检时就被PASS掉了,其中有一部分原因就是不太了解当兵体检的标准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具体说说当兵该怎样体检。 当兵体检包括 外科 第一条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一)、(三)两项,陆勤人员、空降兵合格。

  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超过6单位或硫酸锌浊度试验超过12单位。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滴度大于1:16。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精神病、梦游、晕劂史及神经官能症、智力低下、遗尿症,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一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口吃,不合格。 轻度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除潜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外,合格。

  当兵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要洗个澡。注意休息,别熬夜,保持充足的睡眠。

  2、体检前几天注意饮食要适量,多食清淡食物。不要吃一些过于油腻、辛辣等不易消化的食物,多吃五谷、水果、蔬菜,不要吃一些腌制品。

  3、体检前一天,也不要吃夜宵。多喝水、勤排尿。体检前半个月,少喝酒、吸烟,注意保养。

  4、体检当天最好穿一个棉质易穿脱的衣服,不要穿含有金属物质的衣服,避免影响放射性检查结果的正确的,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

  结语: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一些关于当兵体检时需要注意的地方以及一些需要达到的标准,希望大家在征兵的时候能够摒弃这些外在的原因,顺利通过这个关卡,穿上属于自己的军装。

频道推荐

常识饮食保健中医